原标题:ai生成的内容有版权吗?这家法院是这么判的 来源:雷锋网
人工智能(ai)生成的内容到底有没有版权?近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据中新网报道,2018 年,上海一家公司在未经过授权的情况下,将腾讯开发的自动化编写程序 dreamwriter 生成的财务报告复制到该公司网站。近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裁定,该公司侵犯了腾讯公司的版权,因此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并向腾讯公司赔偿 1500 元人民币。
外媒 venturebeat 称,这一裁定可能是 ai 创作领域的重要里程碑。
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
近年来,人工智能已经越来越多地渗透到各行各业,创意艺术也是如此。例如,google 创建了一个名字为“autodraw”的以人工智能驱动的工具,该工具可以识别使用者试图绘制的内容,然后以数字形式对其进行重新创建。
上图为原图以及 autodraw 重构后的绘画效果对比
在其他方面,有些 ai 应用程序可以将用户普通的快照转换为逼真的艺术品,或者 ai 辅助作曲,甚至还有由 ai 制造的电影短片。
腾讯并不是唯一一个使用算法来编写新闻内容的公司。美联社(ap)通过与 automated insights 合作,将 ai 用于棒球报道和财务报告。总部位于芝加哥的 narrative science 公司也提供了类似的功能,这家公司的 ai 生成内容特别侧重于企业的商业智能或是数据分析。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人工智能软件生成文章的技术在以数据为中心的文章类型中效果最好。用户只需输入数字或统计数据,ai 就能围绕这些数据撰写文章,可读性也不会差。
毫无疑问,人工智能未来将在创意领域取得更大的进步,但也有一个难题摆在眼前:谁拥有版权?
著作权法的两种“选择”
2017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试图对这种情况有所了解。英国萨塞克斯大学知识产权法高级讲师 andres guadamuz 认为,如果一部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人类的参与有限,或根本没有人类参与”,著作权法可以有两种潜在的生效方式。
andres guadamuz 补充道:
著作权法可以“拒绝”对计算机生成的作品进行版权保护,也可以将此类作品的作者归属于程序的创建者。
以前文提到的腾讯公司为例,法院似乎选择了第二种方式——作为自动化编写程序的开发者,腾讯拥有该软件编写的任何内容的版权。
这件事情可能为中国未来的类似案件树立起了先例,但全球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可能不会以相同的方式来看待事情。例如,在美国,版权局严格遵守“人类作者身份”要求;这项要求规定美国版权局登记人类作者的原创作品,以证明这些作品是由人类创造的;另外,版权法仅保护由人类通过创造性思维而创造出的智力劳动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法律问题不仅出现在机器/软件方面,几年前著名的“猴子自拍”案也证明了这一点。英国摄影师 david slater “设计”了一个场景,最终的结果是,一只猴子使用了 david slater 的相机“自拍”。david slater 曾试图要求照片拥有版权,但以失败告终了。有趣的是,peta 组织代表猴子对 david slater 提起诉讼,试图代表猴子主张版权所有权,但 peta 也失败了。
在其他地方,欧洲专利局(epo)最近也拒绝了两项将一台机器指定为发明人的申请。欧洲专利局拒绝该申请的理由相当明确,他们并指出,这台机器人不符合《欧洲专利公约》的要求,即“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人,而不是机器”。
实际上,世界各地的法律都在努力应对 ai 带来的冲击,但有迹象表明情况正在发生变化。去年 8 月,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呼吁专家和广大公众确定 ai 将对知识产权产生何种影响,更重要的是“是否需要新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
美国专利商标局方面声称:“uspto 有兴趣收集有关人工智能的专利相关问题的信息,以评估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审查指南来促进人工智能发明专利的可靠性和可预测性。”
显然,这个话题还将在未来几年里引发各方“激辩”。但是,现在至少有一个法院同意对机器生成的内容进行版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