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吉林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的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规定,吉林省日前决定,对违反国家污染减排政策的93家制浆、造纸企业予以关闭,要求企业属地政府立即下达取缔关闭通知,并采取停水停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彻底淘汰。此次被列入关闭名单的企业占吉林省全部造纸企业的44%。今年6月以来,吉林省各级环保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470人次对全省造纸行业展开环保专项督察。经排查,全省共有造纸企业209家,其中制浆企业9家,非纸浆企业200家;万吨以上非纸浆企业通过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基本实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但生产规模在万吨以下,以再生纸为原料生产冥纸、卫生纸、包装纸、瓦楞纸的企业大多未建污染治理设施,废水超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为此,吉林省将万吨以下生产规模的造纸企业列为首批关闭名单。
吉林省要求,这次关闭的93家造纸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在11月20日前下达取缔关闭决定,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依法吊销被关闭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对未及时下达取缔关闭决定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